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三项的赔偿,要依据你工伤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还与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缴纳的社保基础工资有关。12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赔偿的是你上一年度12个平均的缴纳社保的基础工资,而不是你的实际收入工资!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单位给你买社保的基础工资是2000,那么赔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为基数再乘以你伤残等级规定赔付的月数。所以不好准确回答这个数据。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的赔偿基数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个等级具体多少钱。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11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15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八级8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八级3.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七个月本人工资)。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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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后单位根据以下条件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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