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6、劳动能力鉴定费;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上述费用由单位负担。同时,单位还应该负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月缴纳社保;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应当负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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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以广东省为例,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上海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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