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的当事人,如果遇到噪音干扰,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投诉和举报。根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根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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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处理方法如下: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于构成严重扰民的行为,公民个人可向行政机关举报,要求侵权人赔偿,并停止侵权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不同的噪声污染类型,针对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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