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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需要些什么条件

2023-01-06 2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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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06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收养的具体程序: 1、收养登记 第十五条1款: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A、办理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缉拿户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做监护人的,在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B、具体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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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孩子时,收养人、被收养人均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关于被收养人,以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而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办理收养手续具体如下: 1、收养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包括身份证明;有无婚姻、子女等的证明文件;收养书。 2、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需要到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加签意见并盖章。 3、收养登记机关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如果收养的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应当予以公告。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孩子被收养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孩子,才符合被收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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