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为“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对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且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不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个人卖家]参照单位客户管理,但应建立持续监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对个人卖家实施动态管理的有效机制,并向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支付机构参照单位客户管理的个人卖家,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一]相关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与其签订登记协议,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二]支付机构已按照开立Ⅲ类个人支付账户的标准对其完成身份核实;[三]持续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满6个月,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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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添加经营范围需要的手续为: 1.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携带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2.司变更经营范围的,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具体是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卖手机卡和充值卡需要和中国移动(或联通/电信)签订协议,有协议书就行。 实际上很多手机维修店和租柜台卖手机的没有签协议,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工商不管也行,管也行。象我们这里,申办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内有“代办中国移动(或联通/电信)业务”的(没有这个就是“超范围经营”)都要提供相关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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