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1条第2项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种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此文件,我认为你符合条件。但是,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是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以要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对他们的决定不服你也可以通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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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的时候一般需要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1、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需要一定程序。具体而言:①申请人于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②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该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信息进行公示。③申请人所在单位于每月二十日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其他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④市人社局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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