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或者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人可以不承认毁坏财物的事实此种情形下,就需要受害人举证,以客观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或者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事实如果对方属于过失毁坏公私财物,那么在举证得力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对方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对方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那么受害人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相关的线索或者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客观事实如果被故意损害的财物经过司法鉴定价值超过5000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人会被按照刑法275条追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被损坏的财物经过司法鉴定检查未超过5000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人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责任。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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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处罚办法如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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