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务派遣企业基于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代替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虽是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但基于原先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也存在约束力,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是间接劳动关系,两者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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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2.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3.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拟落户地证件材料主要包括: 1、房屋产权或使用权凭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网签证明(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安置协议、或判决书或公证书等有效产权材料,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分配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有效使用权材料,住建、国土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确认材料等。按人才、居住、就业途径落户,在济有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及相关由近亲属提供房屋落户的,需凭上述相关材料确认。 2、无产权房屋声明。在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租赁住房处、近亲属产权房屋处或近亲属家庭户落户的均需提供该声明。其中,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需写明单位详细地址。 3、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租赁住房落户(限在租赁住房处)及在人才、居住、就业途径落户中由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的,需凭上述相关材料确认。 4、约定书。落单位、人才、社区等集体户的需提供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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