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
针对已抵押房屋法院怎么执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已经抵押房屋可以执行,法院在查封后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执行该房屋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
已抵押房屋买卖方式如下。分别为:办理转按揭,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按揭手续;提前还款,由原业主一次性还清银行的贷款余额,由银行释放抵押权;买方替原业主提前还贷,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将首期房款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