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因血缘、婚姻、收养而与他人产生的相互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信件与信封或邀请信或在境外居住的证明(如护照、绿卡等)其中任意一种。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一栏要求开具。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针对亲属关系公证是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非亲属一般是法律规定近亲属之外的亲属。亲属的含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1、亲属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2、亲属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 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员,因为和这些亲属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共同生活。
直系亲属的定义是有血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即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