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被拉入黑名单应当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证相关的义务履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针对法人被拉入黑名单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就该问题而言,“房管局”只是以证人的身份出现的,当事人不能起诉“房管局”。但是,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做出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
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法人、股东能注册新公司,税务也不能登记。 2、法人、股东名下其他公司不能变更,不能迁址,发票不能增量。 3、税务非正常不仅限制法人、股东,还会限制财务负责人、半税人员以及购飘人。 4、税务非正常会有罚款,时间越长罚款越多,以后想注销需要先交罚款才能继续注销,如有欠税,还会产生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限制法人、股东高消费,不能贷款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6、将限制法人、股东出行,不能称作高贴、飞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