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过错方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日常接待法律咨询的时候,注意到一个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离婚案件谁先起诉谁吃亏,而且持这种观点的还真不在少数,其实谁先起诉离婚在法律上是没有倾斜的,诉讼地位也是平等的。法院判断一个婚姻关系的是否解除,也是以关系是否破裂为评判依据的,所以不存在谁先起诉谁吃亏。本题是问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后果,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个过错方的含义,现行法律下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有四种情况,一是重婚者,二是婚外同居的,三是家庭暴力者,四是虐待遗弃家人。大家肯定会问重婚不就是有配偶一方和他人同居吗,这一二是不是重合了,我们说一二之间有交集,共同点都是婚外和别人同居,但不是所有的二都构成一,重婚和婚外与他人同居有着严格的法律界限。过错方主动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但会承担对无过错一方适当赔偿的法律后果,这个赔偿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人民法院即认定其未过错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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