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应该谁来收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不需要当事人或车辆所有权人交纳停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处理流程如下: 如对事故成因有争议, 1.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2.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3.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车主无需缴纳停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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