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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赔偿款也应当发放到户。同时,由于土地长期不变的政策和“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土地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又所有有村民资格的成员共有。 因此,村民权是资格权,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你家对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可要求政府直接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以村委存根或土地承包证为准,而不应当完全按照临时性的登记,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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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是:当事人的户口、档案是可以分开存放和迁移的,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并且两者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辖。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基本是一样的。一般来说,户籍地和户口地是同一个地方。只是,当事人出现户籍迁移的情况时,当事人的户籍地和户口地就不一样了。就法律意义而言,户籍地和户口地是一样的。生活中区分户籍地和户口地也只是针对迁移人员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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