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报废车还是会被扣留,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车主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违反交通违章规则,造成事故伤亡,使用报废车车主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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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上路的,即使最终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您没有责任,您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因为,这种车辆上路行驶本身就有潜在的危险。另外,交警部门还会对您进行罚款,回收报废车辆进行处理。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报废汽车应当及时交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而不能私下将报废车出售,以免出了事故还要承担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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