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2022-07-19 05:33:10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9 回复

专业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展开更多

针对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违反劳动法的辞退的话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合法辞退是一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