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和户口相关的问题,具体入戏: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针对买卖二手房卖方能不能把前任的户口在二手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二手房买卖能过户。二手房过户应当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由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后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后到房管局审查确认已完税,领取过户回执。
户口冻结后二手房一般能买卖,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以及列入拆迁范围内被冻结户口的,不得买卖交易,无法进行更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