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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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疗机构开具病情介绍,再将病情介绍送至交警队。由交警队开具垫付通知书,将垫付通知书递交给保险公司即可,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保险公司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内垫付医疗费用。
一,证垫付申请书被保险人:报案号:一.出险时间,原因,经过:二,伤者情况:姓名:年龄:医院:科室:住院号:诊断:治疗方式:三,垫付申请被保险人/司机/伤员申请交强险垫付款元,用于伤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险人声明:此次赔付为交强险垫付,如后期由于保险责任,事故责任,治疗方式变更等情况导致垫付金额大于实际赔偿金额,申请人应主动退回多余赔款。如不主动退回,保险公司将通过诉讼手段退回赔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申请人承担。垫付申请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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