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活动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责任,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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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治疗费、药费和住院费的总和。 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费。人数乘住院天数乘30元。 四、交通食宿费。交通费费用凭据报销。 五、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乘停工留薪月数。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八、伤残补助金。按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治疗费、药费和住院费的总和。 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费。人数乘住院天数乘30元。 四、交通食宿费。交通费费用凭据报销。 五、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乘停工留薪月数。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八、伤残补助金。按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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