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提供公共性服务,根据其管理事实和服务行为,依照规定标准向住户收取一定费用的一种社会性服务工作。物业管理权是一种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上的物权,因此应当由物的所有权人(即业主)行使该权利,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维护住宅区公共秩序、遵守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的义务。由业主推选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执行机构,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或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对本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而云卓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发包给他人,从中牟利,因此,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依据无效合同向恒茂物业公司主张赔偿不能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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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权是一种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上的物权,因此谁可以行使该权利,应当由物的所有权人(即业主)决定,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执行民法典中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一定金额的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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