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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已经死亡现在房产证也丢失只有一份我其他几个弟弟签定的放弃继承的公证书这样的商品房能出租吗要出租怎样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2019-04-16 20: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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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4-16 回复

专业分析:

房产证丢失没有关系,你可拿着你弟弟放弃继承的公证书到房屋登记处办理过户。 出租不会产生争议,因为房管局有登记,可证明房屋是你母亲的遗产,且有你弟弟放弃继承的公证书,可证明房屋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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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视情况而定。 1、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其没有继承该房屋的权利。 2、但你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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