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交通事故如何按责任分配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因此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4、具体数额根据受害者的户口、实际损失的票据、月收入、误工时间、伤残等级、被抚养人年龄、当地统计数据等综合计算,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5、电动车的损失需要提供修理费发票。 6、误工费按照月收入乘以住院时间加出院后有假条的时间。 7、营养费需要医院开具加强营养的证明,数额酌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