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担保抵押物(以房产为例)的流程和步骤如下: 1、到房屋管理局查封涉案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房产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其他原因而流拍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作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流拍的,法院可以在二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再降价10-20%,进行第三次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8、如经三次拍卖均流拍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以该房屋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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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
抵押房产拍卖流程如下:确定拍卖机构;由法院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并确定最低起拍价;进行拍卖,如果遭遇流拍,降价继续拍卖;拍卖成功之后,扣除贷款额后,若还有剩余部分,则归还房产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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