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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责任

2023-07-25 1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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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回复

专业分析:

《税收征管法》60条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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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办理的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滞纳税义务的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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