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针对生育保险异地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报销生育险需要的材料有: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诊断证明)、费用凭据和本人身份证。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女职工身份证明;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书;其他。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