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3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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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济南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自有住房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偿还房贷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租赁商品房、享受低保并需支付房租或物业管理费的每年每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12000元;支付物业费的每年每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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