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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手续如下:首先需要转入地社保中心开具同意接受的函件,并且盖章,部分地方需要转出地的社保机构开同意调出函件,并盖章;其次持函件到社保转入地所在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转移函件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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