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北京职工非因工亡,在法律上所能享受的基本待遇列明如下,供参考: 1、丧葬补助费5000元。 自2009年起,北京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包干使用。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针对北京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发放标准: 1、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二)非因公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1、丧葬补助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发给。
职工如果是工伤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可以领取其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抚恤金。一般配偶每月可以领取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可以领取30%。但是多有亲属领取的数额加起来不可以超过员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总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