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时对方对方的精神损害的索赔标准

2022-11-17 09:24:40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虽然离婚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有一个大概的依据,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依旧很大,笔者建议这类案件的审理可以依据一定的判例,因为判例是已经被实践化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准确性。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给付方式,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一次性给付。如一次性给付确有困难,可分期给付。分期给付的,经权利方请求,法院可责令义务方提供抵押物或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以担保给付义务的履行。

展开更多

针对离婚时对方对方的精神损害的索赔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最高需要根据过错方实施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无过错方对离婚是否有可归责的过错。过错方的经济支付能力等因素判断,并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来把握,一般会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这一点可以从结婚时间等方面进行区别,例如,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精神损害更重,如果刚结婚不久,双方共同生活居住的时间短的,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较轻。但是,根据期限来判断仅是相对的,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轻,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重,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三、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具体情节。应结合过错方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较高。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的经济状况较好,可以多判决,将来也可以得到执行;如果过错方本身经济状况太差,判决再多将来无法得到执行,判决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所以既要弥补无过错方的损失,也要考虑过错方的实际情况。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