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公不同意离婚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要求原告补充材料或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但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三、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离婚诉讼结束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裁定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起诉离婚的流程: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的证据材料。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在确认感情无效的情况下作出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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