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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赠房屋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2022-03-14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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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2009年5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对个人受赠房屋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明确。 一、视不同情形受赠房屋予以免税或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文件规定对于下列情形的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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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个人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时要看受赠者在出售该房产时,该房产是否是其唯一一套住房2.若是唯一住房再看是否受赠办好产证到现在出售的时间点是否满5年,如果满五年且唯一的话,免征20%的个人所得税,否则(不满五年或者不唯一)则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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