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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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退款迟迟不到账,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如果所交付的定金或者是首付款,因限购升级,开发商不退,此时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解决;如果前期的社保或者个税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办理的,那么就需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只是口头同意退还房款,那么并没有明确的期限,没有约定,那么难以及时索要房款。开发商容易开空头支票,所以退房签订退房协议,才能确保权益。如果已经签订了退房协议,那么就按照退房协议中的约定进行,一般对于退房时间是有要求的,如果超过退房时间还算开发商违约,所以退房协议需要仔细签订,约定退房的时间和相应事宜,以及超过退房时间所需承担的违约金等。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如果已经签订了退房协议是有一定保障的;完全可以以协议为证据起诉,要求按照协议履行,需要写好起诉书到法院立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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