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针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应该判给男方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