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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结婚时没有房子,留有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叔子有没有房子的继承权,是不是没有权利处分

2019-03-21 0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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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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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叔叔的房子侄子不一定能继承,若是叔叔虽然在世期间留下了遗嘱,但是却不满足遗嘱有效的条件,并且叔叔与侄子也没有签署遗赠协议的话,那么就看法定继承,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显然,侄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当中,因此其无权法定继承财产。 2、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所以如果侄子对这位叔叔扶养较多,那么也可以得到适当的遗产。 3、如果没有以上情形,那么只能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产。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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