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拘留取保候审需要填写申请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所以,不一定必须聘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被羁押没有人身自由,且往往欠缺相关法律知识,自行申请取保候审存在很多困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他们没有权利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了解具体案情的途径,也往往存在欠缺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也存在很多困难。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途径,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此,律师在为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有针对性的提出取保候审的理由,增加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但并不是说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申请取保候审,没有律师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一样是可以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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