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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工资与保险挂钩吗

2022-03-13 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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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3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赔偿除了和工伤职工的工资有关外,还与当地的工伤赔偿政策有关。(最下面附赔偿参考)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n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n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n四川省六级伤残赔偿标准:()n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16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按照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收入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两者相差很大)n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六级48个月,公司支付。标准是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打12333查询。n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六级12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n其他,如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自己与公司协商解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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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是可以不一致的: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当事人所地的所有在岗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与当事人的实际工资之间存在差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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