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一般需要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比如华侨在京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一、办理条件:1、依法在北京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3、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二、办理机构: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处。三、需提交的材料: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2、境外收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收养登记证;4、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包括的主要内容: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针对公民在京如何解除收养关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依照相关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方法包括: 1、被收养人未成年,由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解除,若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应征得其本人同意; 2、被收养人未成年,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对被收养人有虐待、遗弃等行为,可由送养人要求解除; 3、成年的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关系恶化的,可以协议解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