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男方离婚时买房要不要写女方名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是有效力的,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就是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明房屋物权的归属,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此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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