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庆市为例,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资料,Html/1/wsfw/jsfw/13231.html事项类别: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办理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再生育特殊情形的通知》)《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再生育特殊情形补充规定的通知》办理条件: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2、合法结婚并且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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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1、先到准备给宝宝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则上在父母双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理,建议如果打算将宝宝的户口上在爸爸的户口所在地,就去爸爸的户口所在地领取;如果打算将户口上在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可以去妈妈户口所在地办理。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项任务后,带着初婚初育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双人照片一张,去宝宝将来要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6、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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