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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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想解冻的应当积极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履行完义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冻; 如果是因为一方申请财产权保全被冻结了财产的,另一方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
冻结程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冻结账户,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通知银行,也要通知被执行人。在冻结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冻结错误,被执行人可以要求赔偿。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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