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具体流程: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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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加名字。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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