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产证办理流程有哪些?开发商不办理的方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最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按以下方法起诉开发商: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且要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立案处理; 3、起诉方交诉讼费,递交证据书; 4、人民法院通知被告进行举证; 5、人民法院发送传票; 6、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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