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规则包括俩种,1、从价计征: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断定。 2、从租计征(即房产租借):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即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房钱收入×税率(12%),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房钱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针对房产税征收规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房产税征收有契、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契税是根据交易的房屋面积决定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交易的房屋金额决定的。契税是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0%。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