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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37601元 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6391元 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26422元 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15328元 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64661元 6、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35859元;采矿业56938元;制造业54338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1077元;建筑业57477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76200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96628元;批发和零售业49656元;住宿和餐饮业42416元;金融业113495元;房地产业6084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379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0361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1839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2677元;教育90733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92050元;文艺、体育和娱乐业64181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97166元 7、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 8、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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