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那么是属于工伤,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 2、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费用由单位全额支付。 3、员工工伤可享受到的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单位不负工伤保险费由谁承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的,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为本单位的所有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工伤保险费数额为用人单位所有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其所在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向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某个行业的工作范围跨几个统筹地区,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即先由有关行业向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再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该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