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常用的重要文书之一,是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和保证判决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1)要求写明保全的事由,即申请保全的原因;(2)要求明确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3)要求写明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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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异议书要有六个内容:标题;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同申请人一致;请求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事实与理由。事实经过及请求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申请人签名,并写清楚日期。
应当提交: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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