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履行全国检察官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等职能。具体负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检察官培训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规划和指导检察机关培训基地、师资队伍、课程与教材建设,组织编写统一使用的检察官培训教材;(三)指导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地方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四)规划和指导检察机关自主选学、岗位技能训练工作和检察官境外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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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培训不违法,收费了就违法了。任何盈利性质的活动都是要交税的。 2、国家有一定的模糊地带。如果是小规模的招生,比如学生低于10人以下,家长不闹事儿的情况下。有可能可以躲过去。 3、开公司的规谨记三条。模糊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中国的商法税法严格执行起来,没有企业不是违法的。就看执法部门追不追查。违不违法其实不是绝对的,而是一个动态的量。这个量中洋溢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4、我不是律师,没法给你具体咨询。不过据我所知这种咨询一般都是收费的。
教育机构退费侵权纠纷应该向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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