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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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如下: 一、托运行李规定: 1、重量限制 每件行李重量须大于等于2千克(4磅),且小于等于32千克(70磅);超过32千克(70磅)的托运行李,须分成两件托运行李。 2、尺寸限制 每件普通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须大于或等于60厘米(24英寸),小于或等于203厘米(80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二、随身携带行李规定: 1、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携带两件随身物品,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8千克(17磅); 2、每位经济舱旅客可携带一件随身物品,且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长、宽、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22英寸)、40厘米(16英寸)、20厘米(8英寸),保证可以放置在航空器客舱上方的封闭式行李架内,或放置在您的前排座椅下。 3、如不能以上述方式放置,或由于超重超大的原因,或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则应当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飞机对托运行李的重量和尺寸,还有对物品种类以及化妆品类的数量都是有要求的。托运行李箱的体积限制在长100厘米内,宽60厘米内,高40厘米内,行李的重量根据乘坐的舱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价格越高的舱位限重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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