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隶属企业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申请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自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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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的流程与注册公司的流程大致相同,具体的流程如下: 1、办理分公司企业的名称核准。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者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的许可证。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的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资料。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税务登记证。上述的一个步骤完成之后,分公司的注册基本完成。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要办理以下的手续:一是开设分公司银行帐户。第二是申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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