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卖方必须是产权单位或个人,开发商作为卖方必须是预售许可证上认可的预售单位。 开发商或产权人委托的负责开发或销售工作的中介代理公司或代理人均不能没有开发商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应分清开发商和中介或代理人的责权范围。根据法规,经过批准的项目开发商对房屋的收款、验收、房屋质量问题、配套设施问题、房屋交付时间等均应负责,若发生纠纷,由项目开发商承担解决;中介或代理人只能代理售楼工作,其他环节可不负责任。所以如果仅仅只和开发商委托的中介——售楼部签合同,所签合同很可能无效。 签合同时应注意:第一、开发商签章处应有合法项目开发商的印鉴,而代理商、中介机构只能在“代理人”处签章。第二、不管建设单位或中介挂靠哪个合法开发公司开发或售楼,所签售楼合同必须与开发商直接签订。第三、确保开发商签章处既有开发企业公章又有其法人代表或委托负责人签章,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纠纷。
针对买房交了一部分房款,没签合同有认购协议书,问啥时间签正式合同,现在开发商联系不上了,我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确定要购买看中的房产,想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需要首先确定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只有这种的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才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交了首付,开发商迟迟不签合同的,购房者有两种解决方法。分别是: 1、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让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 2、购房者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没有约定签订合同期限的,可以主张对方签订合同,但是要给开发商在期限届满后,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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